成都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入选四川省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其前身是1955年创办的四川省教育行政学校,历经四川省教育干部进修学院(1964年)、四川省教育学院(1978年)、四川教育学院(1984年)等历史发展阶段。2012年3月,教育部批准改制更名为成都师范学院。
成都师范大学自考招生专业
专科: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
本科:教育管理、法律、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环境艺术设计、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美术教育、计算机及应用、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工商管理、会计、学前教育
成都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专业
专科: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小学语文教育、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本科: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物流管理、体育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
成都师范大学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考试语种为英语。根据四川省学位办第[2014]10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规定,认可下列五种外语考试成绩:
①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②申请成师的学位证书须参加成师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申请川师的学位证书须参加川师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③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本科考籍或学籍后,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④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者;
2.本科毕业生均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3.成人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