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自考学位证申请条件:
一、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授位申请。
二、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课程)
三、在取得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外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
1、申请成师的学位证书须参加成师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申请川师的学位证书(工商管理,会计学)须参加川师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2、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本科考籍或学籍后,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者;
4、统考英语2成绩合格者(不含大学英语四六级免考的英语2成绩)。
【教育部文件】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抽检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教[2021]124 号),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自 2021年起,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2%。
【学校文件】凡申请授位的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应与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同质等效”,达到相同学术水平,且维普查重率≤30%。